批捕不意味着一定要判刑。
1、逮捕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着一定有罪。只有经过人民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
2、批捕后如果和司法机关经侦查认为,存在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就会判刑。
3、批捕后经审查,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判决生效为止。
但需要注意的是,批捕时不会定罪,批准逮捕是人民同意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因此,批捕并不等同于定罪。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