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应当在以下两个时限内申请: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津贴;伤残程度确定后1年内申请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申请,应当按照程序重新鉴定。因此,如果工伤申请时限已过,应当重新申请并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工伤保险赔偿应当在下列时限内申请: (一)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津贴; (二)伤残程度确定后1年内申请伤残就业补助金。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申请的,按照重新鉴定的程序进行。
2.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办法,由规定。
3.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条: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间为1年。
注: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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